董希淼专访: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招联首席研究员
面对乡村全面振兴的更高要求,农村金融亟须深化改革。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三农”金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提出要深化“三农”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为进一步深化“三农”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目前推进“三农”金融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最大的难点是什么?未来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下一步应如何继续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加快数字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要怎么做?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日前就以上问题对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进行了专访。
平衡政策性与商业性是关键
中国经济时报:《通知》为深化“三农”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在您看来,目前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最大的难点是什么?
董希淼:近年来,我国持续完善政策、优化环境,推动农村金融较快发展,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深入县域乡村,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和服务力度,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可得性大大提升。
“三农”金融工作兼具政策性和商业性,在实践中,政策性目标与商业性运营之间往往存在不平衡,甚至产生了一定冲突。如在部分地区,由于过于突出商业性,大量资金从农村流向城市,“三农”市场“失血”严重;在部分地区,由于过于强调政策性,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低下。同时,金融资源严重浪费,金融服务严重不足。还有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不断累积,生存遭遇困境。
如何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总体而言,应进一步明确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定位和边界:政策性金融兜底基础领域,商业性金融激活市场活力,科技与制度创新弥合供需鸿沟,风险共担机制保障可持续性。尤其是政策性金融要聚焦长周期、低收益的领域,如粮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建立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体系,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结合,提升“三农”抗风险能力。商业性金融则通过市场化运作满足涉农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经营性融资需求和日常生活消费需要,提高涉农“首贷户”和信用贷款比例。
多管齐下提升服务质效
中国经济时报:未来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以保障改革能够持续深入推进,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质效?
董希淼:下一步,应持续完善体制机制,同时发挥好“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双重作用,向“三农”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第一,优化农村金融体系。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主力军作用,构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以及金融科技企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多层次、差异化农村金融体系,同时还要避免大型机构过度下沉给中小机构带来的“掐尖现象”和“挤出效应”。加强对农信社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指导,深化新一轮农信社改革,增强农信机构服务能力。
第二,夯实金融基础设施。持续增加投入,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物理和网络基础设施,加强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加快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涉农信贷担保体系,改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环境。通过向农商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更加高效、低成本的金融基础设施,显著降低其运营成本,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并降低服务价格。
第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普惠金融评价指标,对积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央行通过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的定向支持力度,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打破存款准备金率5%“隐形下限”,为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更多低成本、长期稳定的资金。
一体推进风险处置与转型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加快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对于深化“三农”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有着重要意义,对此您有何建议?
董希淼:近年来,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力度明显加大。金融管理部门采取重组合并、补充资本等措施,加快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仍存在一些问题。
下一阶段,中央和地方都应转变观念理念,加强协同、紧密协作,落实好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以改革精神加快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积极稳妥处置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并从根源上解决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加快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顶层设计;另一方面,因地制宜,按照“一省一策”原则设计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改革化险方案。
二是完善政策配套,优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环境。在政策层面一视同仁地对待大型金融机构与中小金融机构,优化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环境,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可持续发展,这是治本之策。
三是完善金融法治,保障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加快出台金融稳定法,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建立起更加市场化的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风险的处置机制。明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的原则、职责、措施和工具,给予处置部门相应的法律授权,包括依法对被处置机构实施促成重组、接管、托管,行使被处置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权等。
借助数字技术提高金融服务效能
中国经济时报:加快数字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应如何做?
董希淼:数字金融在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其重要原因在于深度运用与发展数字科技,降低服务成本,增强风控能力。我国现有信用报告覆盖范围不足,农村地区部分人群因为缺乏信用数据,无法享受正规的金融服务。借助数字技术,搭建开放平台,链接乡村振兴场景、用户以及各类金融机构,可获得更多维度信息,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扩大覆盖面。
下一步,应继续采取措施,在农村地区推动数字金融与普惠金融深度融合,探索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更好地发挥金融对“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赋能作用。一是充分应用金融科技,推动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良性创新,增强高质量的数字金融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农村地区产业兴旺和居民投资理财的金融需求。二是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以“三农”需求为导向优化服务,使正规金融服务更容易触达农村地区的各类经营主体。三是加快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通过向各类机构提供更加高效、低成本的金融基础设施,显著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四是加强宣传推广,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基础金融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农村地区广大消费者应坚持正确的金融观、消费观,善于运用数字金融产品,增强识别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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