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涛:金融监管总局定调2026年
任涛,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高级研究员

【正文】
2026年1月15日(周四),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

一、写在前面
(一)总体来看,本次年会的新闻通稿共计1768字(少于去年的1998字)。
(二)本次年会是自2025年以来连续第二年贯以“监管”二字(2025年以前的年会均为“工作会议”),即为“监管工作会议”,进一步突出金融监管总局的定位或主责是监管。
(三)2024年是金融监管总局全面履职的第一个完整年度,故在总结2024年工作时的篇幅较以前明显更长一些,今年明显就会短一些。
不过,对2025年金融监管总局工作的理解,可以参照其于2026年1月14日刊发的文章《聚力攻坚克难题团结拼搏结硕果——2025年金融监管总局工作综述》。
(四)从2026年的五大任务来看,“防风险、促发展、强监管”的顺序没有发生变化,且前两项任务均直接与防风险有关,体现出2026年仍然是防风险之年。
二、关于2025年金融监管工作的回溯:重点聚焦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
在总结2025年监管工作时,有一些重点值得关注:
(一)和2025年提出“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明显收敛”相比,今年提出“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取得重大进展”,这说明2025年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例如,《聚力攻坚克难题团结拼搏结硕果——2025年金融监管总局工作综述》便指出“新疆银行完成对新疆汇和银行的吸收合并;吉林、河南、江苏等7个省份完成省级机构开业;富泽人寿成立并承接君康人寿保险业务;四川信托完成破产重整,更名天府信托,迈向新发展阶段…城商行改革重组力度加大,农信社改革蹄疾步稳,村镇银行重组整合有序实施,保险、资管等机构加快回归本源,功能定位不断增强…从实践来看,中小金融机构正逐步摆脱以往‘多、小、散、弱’的局面”。
(二)和2025年相比,本次既未披露“白名单”项目审批通过贷款金额,亦未披露2025年全年不良资产的处置情况(2017-2018年合计处置不良资产3.48万亿元,2019-2024年分别处置不良资产2.3万亿元、3.02万亿元、3.1万亿元、3.1万亿元、3万亿元和3万亿)。
(三)在强监管方面,《聚力攻坚克难题团结拼搏结硕果——2025年金融监管总局工作综述》指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迎20年来首次系统性修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首次审议…保险法修订也在加快推进…修订出台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及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
(四)在促发展方面,《聚力攻坚克难题团结拼搏结硕果——2025年金融监管总局工作综述》有几个提法值得关注:
1、大型银行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作用,股份制银行实现“质量、效益、规模、结构”协调发展,中小银行深化改革、特色发展成效明显。
2、保险业深化实施“报行合一”,治理“备案一套、执行一套”乱象。其中,2025年,人身险业扭转亏损局面;财险业综合费用率降至20年来最低水平。
3、银行业着力在“稳息差”上下功夫。随着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负债端成本管理优化,多家上市银行净息差实现阶段性企稳。
更多商业银行在“场景+金融”、非金融增值服务、综合化生态建设等方面发力。
三、2026年监管工作重点
(一)继续把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放在首位,预计力度与进度会延续2025年
1、本次延续了2025年的基调,继续把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被放在首位,同时贯之以新增“牢牢守住‘不爆雷’底线”提法(源于2025年12月12日的“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体现出2026年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方面的力度与进度均会保持与2025年相当的力度和节奏。
毕竟,金融监管总局自身对2025年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的工作比较满意(推测应该是决策层给予了较大程度的认可)。
2、基于此,可以预计与中小金融机构有关的重组、合并事件在2026年仍会比较密集,而这正是顺应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要求。
3、在上述基调下,风险化解的方向仍是促进治理重塑、管理重构与业务重组,这意味着直接破产的可能性还是比较低,兼并重组仍是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主要路径。同时,2024年年会提出的“要落实机构、股东、高管、监管、属地、行业六方责任”也值得关注。
(二)严密防范化解相关领域金融风险被放在第二重要的位置
1、防范化解地产、地方政府债务及非法金融等领域的风险被放在第二重要的位置,仅次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从表述上看,房地产仍然聚焦于融资协调机制,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则继续聚焦于35号文及配套文件的落地执行。
和2025年相比,这一任务在表述上新增了“严密”二字,并把“重点”二字删除,我想这一变化应该结合“严控增量、妥处存量”的提法来理解,即对三大领域的增量风险也给予高度关注并严格管控,存量风险要压实责任、守信不爆雷的底线。
2、和2024年提出“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相比,2025-2026年年会均未提及不良资产处置,但我想这并不意味着不良资产处置不重要,而是说明这项工作已经形成常态化机制,每年处置的金额也基本已经稳定。不过这个变化仍然值得关注,即它至少说明在金融监管总局2026年的工作重点中,不良资产处置的优先级可能已有所下降,需要银行自己主动发力。
(三)发展继续被置于监管之前,并纳入“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
1、今年和2025年相同,继续把“促发展”作为第三项任务(2024年把强监管作为第三大任务),这表明,发展的重要性已经连续两年居于监管之前。
2、不过从具体工作重点来看,和2025年相比还有明显不同,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为(1)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2)整治无序竞争;(3)督促机构聚焦主业;(4)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
3、这里面一个很重要的变化,便是将“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由2025年的第六大任务纳入到“促发展”序列中。我想,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金融监管总局并非金融对外开放的主责部门(人行主导推动、其它部委配合),二是通过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来提升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主要适用于大型金融机构)。
(四)强监管是第四大任务,“做实分类分级监管”
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以及促发展之后,强监管作为第四大任务被提出,增量信息较少,仅关注“做实分类分级监管”这一提法即可(2025年的提法为“做实差异化监管”),它意味着好机构在监管方面的待遇会更加友好一些。
(五)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质效是第五大任务
“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质效”被作为金融监管总局在2026年的第五大任务,重点主要包括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强化促消费与扩投资的金融供给、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等等。
四、结语
(一)20252-2026年的前两项任务均与风险有关,意味着防范化解风险仍是重中之重,其底线仍是“不爆雷”。
(二)在2025-2026年工作任务的顺序来看,促发展连续两年被置于强监管之前,风险仍被置于首位,意味着在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的优先级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微妙变化。
(三)本次将“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置于“促发展”序列,有特别的考虑。
来源:涛动宏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