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政府性融资担保——为创业就业吹响“集结号”

作者:叶斌 2026年01月06日
叶斌,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长三角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

日前,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指导意见》(财金〔2025〕135号,简称《指导意见》)。这份文件并非一项孤立的财政金融就业政策,而是国家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战略下,推动财政、金融、就业政策协同联动的关键举措。其核心逻辑是:通过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这一准公共工具的效能,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市场主体,最终在支持实体经济与稳定扩大就业之间建立起牢固的桥梁。

一、政策的核心作用:从“三凸显”看战略意图

《指导意见》的施行,预期将在国家宏观治理中发挥三大战略性作用:

凸显财政政策的“先行”与“杠杆”作用。在市场自身调节时常乏力、小微企业及重点群体面临融资“市场失灵”的领域,作为财政政策工具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被明确要求“打头阵、挑大梁”。其本质是以财政政策为支点,通过风险分担和增信赋能,强力撬动庞大的市场化金融资源。正所谓“打得财政一拳开,引出金融活水来”,通过“有为政府”的主动作为,旨在激活并重塑“有效市场”,精准服务国家就业优先战略。

凸显绩效评价的“指挥棒”与“聚焦”作用。文件创新性地提出构建“融资担保就业贡献度” 这一可量化、可考核的核心指标。该指标科学衡量担保机构在“带动就业人数增长”与“单位担保资源带动就业效率”两方面的实际成效。这将彻底改变过去部分机构“重规模效益、轻社会效益”的倾向,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努力方向,强力聚焦于支持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等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主体,形成清晰的正向激励闭环。

凸显政策落地的“系统”与“协同”作用。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指导意见》构建了一个多维协同的落实框架:首先是“政银担”的业务协同,深化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其次是数据资源的整合协同,推动人社、金融、担保数据共享,破解信息不对称;再者是政府职能部门的错位协同,财政、人社、央行、金融监管“错位把关、联合发力”,提升政策的叠加效应,推动“好政策”充分转化为市场主体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施策的精准抓手:扭住三个“牛鼻子”

为实现政策目标,《指导意见》精准锁定了三个关键发力点:

扭住“重点群体创业”这个“源头活水”牛鼻子。明确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十类群体作为核心服务对象,通过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流程、提供担保增信、降低融资成本等一揽子措施,激发个体创业活力,实现“创业一人、带动一片”的乘数效应。

扭住“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这个“就业主力”牛鼻子。这类企业是吸纳就业的“毛细血管”和“蓝海地带”。《指导意见》要求担保资源向其倾斜,降低甚至取消反担保要求,创新发放工资等专项金融产品,目的就是稳定企业基本面,从而保住岗位、创造新岗位。

扭住“融资难、融资贵”这个“核心痛点”牛鼻子。所有政策设计最终都指向降低市场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与门槛。通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费优惠、地方财政的奖补贴息、担保机构自身的降费让利等多层次工具,系统性缓解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资金成本压力,直击要害。

三、成功的关键保障:三项必须持续跟进的“深层变革”

《指导意见》的宏伟蓝图要落地生根,有赖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自身完成三项深刻的配套变革:

服务理念的深度变革须持续跟进。必须坚决扭转长期存在的“抵押优先、避险为王” 的惯性思维,理直气壮地树立 “信用为王、成长优先” 的新理念。这要求机构真正彰显其政策性与人民性 ,敢于为缺乏抵押物但有市场、能就业的“潜力股”提供信用背书,履行财政政策工具的公共使命。

产品与服务的精准变革须持续跟进。政策支持不能“一刀切”。担保机构必须下沉一线,“接地气、适水土”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和创业群体,开发场景化、定制化的担保产品与服务模式。从“等客上门”到“主动赋能”,从单一产品到综合解决方案,实现服务的延伸与升级。

展业文化与机制的包容性变革须持续跟进。必须大力涵养并坚守一种“包容创新、尽职免责” 的机构文化。在严格遵循风险防控底线和 “三个区分开来” 原则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服务一线的机构和人员解除后顾之忧,破除阻碍干事创业的无形枷锁,激发全体系服务就业创业的内生动力。
来源: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