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毅:新版小额信贷赋能乡村振兴再升级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优化升级为帮扶小额信贷。这既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关键举措,也是金融精准赋能乡村产业、激活农村内生动力的制度创新,标志着农村普惠金融从阶段性攻坚转向长效化赋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稳定、可持续的金融活水。
小额信贷是金融服务农村低收入群体、支持小微生产经营的核心工具,也是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过去多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坚持免担保、低利率、财政贴息,精准覆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与边缘易致贫户,较好破解了农村群众“贷款难、担保难、融资贵”难题,实现从“输血兜底”到“造血增收”的转变。随着五年过渡期收官,农村发展阶段、帮扶对象结构、资金需求特征均发生深刻变化,原有政策需要迭代升级。四部门联合发文,立足新发展阶段优化政策设计、强化部门协同、健全运行机制,让小额信贷从“应急帮扶”转向“常态支持”,从“覆盖到户”转向“精准滴灌”,体现了金融政策的连续性、针对性与有效性。
政策升级的核心,是实现支持对象、额度、机制的全方位优化,更好匹配农村生产经营现实需求。在支持对象上,由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拓展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脱贫人口,覆盖更精准、范围更合理,既守住不返贫底线,又兼顾动态帮扶需求,避免政策“一刀切”或“漏覆盖”。在贷款额度上,由单笔最高5万元提高至10万元,期限最长3年,较好实现了现代农业生产周期与资金需求的匹配,解决了农户“额度不够、期限错配”的痛点。在担保与成本上,延续免担保信用模式,降低农户融资门槛;建立“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借款人”的利息分担机制,中央财政按贷款利率70%贴息(上限不超过2.5个百分点),地方可配套贴息,引导借款人合理承担部分利息,既减轻农户负担,又培育信用意识与还款责任。这一系列调整立足农户真实需求,尊重市场规律,让金融支持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财政、金融、监管、产业政策协同发力,是帮扶小额信贷行稳致远的关键保障。《通知》构建起多部门同向发力、市场化法治化运行的治理框架,破解以往政策碎片化、执行不到位、风险分担不足等问题。财政端以常态化帮扶资金保障贴息,稳定政策预期,引导金融机构敢贷愿贷;金融端强化货币信贷政策支持,鼓励银行优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下沉服务重心,提升普惠金融供给能力;监管端坚持合规与包容并重,明确银行自主放贷、不受行政干预,严禁以考核排名、行政命令强制设定贷款规模、获贷率等指标,杜绝“运动式放贷”“粗放式投放”。
精准投放与风险防控并重,是帮扶小额信贷实现长效运行的生命线。《通知》将“精准”贯穿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严防资金挪用、“搭便车”、户贷企用等乱象。明确贷款必须坚持“户借、户用、户还”,仅限生产经营,严禁用于建房、消费、理财、入股分红等非生产性支出,划定资金用途“负面清单”。要求银行做实贷前调查,核查生产经营真实性、融资需求合理性,依托大数据、农户信用档案提升识别精准度;强化贷后管理,运用金融科技跟踪资金流向,确保资金用于农业生产一线。同时,延续并优化风险补偿机制,已设立风险补偿金的县域保持稳定,未设立地区鼓励按市场化原则建立分担机制,合理分散信贷风险。对逾期率偏高地区,监管与地方协同研判、稳妥处置,既守住风险底线,又不简单“抽贷断贷”,平衡好支持力度与风险防控的关系,为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筑牢制度屏障。
帮扶小额信贷的深层价值,在于以金融工具激活农村要素、赋能产业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小额信贷看似额度小、单笔分散,却能精准激活农户的劳动力、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让小资金撬动大产业、小农户融入大市场。与以往侧重“兜底保障”不同,新版政策更突出“开发式帮扶”,通过额度提升、期限匹配、产业对接,引导农户发展合规高效的生产经营项目。同时,政策聚焦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信贷履约培育信用意识,以信用赋能持续融资,推动农村信用环境与金融服务良性互动,为乡村振兴夯实金融生态基础。
对银行业保险业而言,做好帮扶小额信贷是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拓展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机遇。金融机构应主动对标政策要求,加快产品与服务升级:一是优化专营机制,下沉网点与服务端口,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农户申贷便捷度;二是强化资源倾斜,在人员配备、费用安排、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消除基层“不敢贷、不愿贷”的顾虑;三是深化产融结合,围绕粮食安全、特色种养、乡村产业链等重点领域,推出适配性强的信贷产品,推动资金跟着产业走、跟着项目走;四是加强科技赋能,依托大数据风控,实现线上申贷、快速审批、动态监测,提升服务效率与风控精度。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村集体组织应协同发力,打通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让农户知晓申请条件、流程、用途与责任,避免信息不对称;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更新帮扶人口名单,提升放贷精准度;强化贷后服务与产业指导,不仅要“放得出”,更要“用得好、收得回”。同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尊重银行自主决策,保护农户合法权益,确保政策始终沿着合规、普惠、可持续方向前行。
